六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前身为六安地区老龄问题委员会和六安地区(市)老龄委员会。1986年1月26日,原六安行署以署办字〔1986〕第019号文,成立六安地区老龄问题委员会,办公室设在行署人事局。同年底,原六安地区六县一市老龄机构组建工作全部完成。
2002年3月,鉴于国家老龄工作机构变动,六安市政府以六政办秘〔2002〕37号文,成立六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,撤销原市老龄委员会及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工作委员会。明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为市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。其办事机构——六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,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研究、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,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。
(二)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。
(三)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,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。
(四)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各县区、市直各部门的老龄工作。
(五)组织、协调全市老龄工作的重大活动。
在2009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中,市编委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六编[2009]58号)中,明确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”(参照公务员管理)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科、权益科2个科室,编制5名,其中行政编制1名,事业编制4名,处级领导职数2名,科级职数2名。
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事项;
(二)宣传、贯彻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反映老年人的要求;
(三)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,拟定实施办法;
(四)督促、检查老年法规及六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市直各部门、单位各县区,六安开发区、叶集试验区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;
(五)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、协调工作;
(六)开展老龄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收集、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;
(七)协调处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,督促检查所涉及的部门、单位和县区,六安开发区、叶集试验区的处理情况并上报;
(八)指导各老年社会团体和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工作,协调和组织全市老龄方面的重大活动,开展老龄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;
(九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,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六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电话(传真):0564—3379167
E-mail:lasllbgs@yahoo.com.cn
地址:安徽省六安市长安南路行政中心9号楼三楼